【篇一】土石方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乙方负责运输。
二、运输地:
三、要求乙方车辆:______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_____米、车箱宽_____米、车箱高_____米。
四、运距:
五、运费:
六、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七、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年月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场。
八、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九、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_____%。
十、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_____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_元/天。
十一、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篇二】土石方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方:肖练武、李朝庭、覃务成乙方:陈扬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济法》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自愿将菜园基地里的土石方开挖运输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自愿将土石方承包给乙方开挖并运输。
2甲方应协调好当地政府和当地百姓的关系,确保乙方在开挖过程不受阻扰,顺利施工作业。如因甲方处理不当,造成机械停工两天以上,甲方应付乙方机械租金费。
3甲方不提供乙方人员生活费。
4甲方以实际开挖土石方为准,每立方米55元(含运输费)。基地全长14米,宽24米,深度或厚度以平均1.5米计算,共计504立方米,计人民币27000元(舍尾数),大写:贰万柒仟元整。
5签订合同前,甲方交给乙方定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工程完成一半后,甲方再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所有款项全部付清。
6甲方要求乙方回填所开挖的肥土,且平整好,用以种菜,并挖好砌墙的墙基,同时将菜园里的树移栽到指定地点,此工程不另计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2乙方工作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从2015年4月20日开始动工,到2015年5月11日前完工。如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要扣除乙方误工费500元。
3乙方负责整个土石挖、运等工作。在遇到坚硬石头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停止施工。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确保安全。工作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三、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
四、隔壁户主如需开挖,另行协商,与本合同无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篇三】土石方工程合作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今因甲方兴建防洪抗旱工程,需要委托乙方承建,经双方协议后,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合同,作为今后施工工程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防洪堤、灌溉水渠。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范围:
四、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五、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及时提出,乙方应及时处理,返工。
六、工程承包造价:贰万陆仟壹佰陆拾肆元整
七、付款方法:承包方全额垫款。
八、施工期限:两个月
九、本工程不能转让,否则没收押金,终止合同。
十、劳保安全:在施工中发生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派马金龙同志为现场施工代表,隐蔽工程必须由施工代表现场鉴后,凭通知才能施工,并做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凡车辆通行及补偿均由乙方自理,工程结束后,所有道路、农田、必须恢复,恢复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三、本工程完工后,需经过第二年洪水考验方才进行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一份,镇水利工作站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篇四】土石方工程合作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丹东“华星园”A地块一期工程
1.2工程地点:_丹东临港产业园区文安国际商务区
1.3承包范围:_华星园一期地下室挖土
1.4工期:本工程自2009年9月6日开工,至2009年9月21日竣工,总工期15日历天。开工时间以2009年9月6日起算。
1.5工程质量:按照甲方提供的标高尺寸进行施工。
1.6合同价款:按挖土图示尺寸计算,每立方米8.5元(RMB),此价格含乙方将砂层起出堆场的费用,含乙方自行降水的费用,含乙方将挖出土方堆场的费用。总工程量约50000立方米(以完工后甲、乙双方实际测量核定的工程量为准)。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甲方负责一切技术服务(长宽的边线及坡度线、深度等尺寸的测量工作)。
2.2指派姜成伟(土建工程师)负责测量、定位及协调工作。
2.3负责安排土方堆放场地。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指派_贾立福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负责其协调工作,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参加竣工验收。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要求乙方在15天内完成约40000立方米土方的挖土方量。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乙方须自行负责车辆的正常出入,不得以场地、道路积水等各种理由拖延工程进度。
4.4 雨水影响,工期顺延。
4.5工程竣工后,乙方需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三日内验收完毕,乙方不承担以后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5.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一次性包干。
5.2待双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星期内核定总工程量,核定后半个月内,支付工程款的95%,余款待下一期工程土方开挖后付清。乙方在收到工程款时,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完税发票。
第六条有关安全生产的约定:
6.1施工中需与当地协调的由业主会同当地土地、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处理。
6.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6.3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须保证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及道路运输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丹东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9.1本合同按国家相关规定至有关部门备案。
9.29月6日以前地下室开挖土方量按此合同第一条之1.6款约定进行结算。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共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0.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