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部控制工作方案1
一、总体目标
根据财政部、市县财政部门文件的要求,结合医院“十二五”发展战略的要求,提高效益,惠及老百姓。按照“全面启动、分批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全面测试、梳理医院内部控制现状为基础,以防范风险和提高效率为重点,以分析医院内部控制缺陷、补充修订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为手段,建立涵盖医院的决策层、执行层等各个层级的全员、全过程内控体系。从而有效保证机医院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医院发展战略。
二、基本内容
(一)构建以风险管控为导向的内控管理体系
对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对医院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优化升级,实现内控体系和内控规范的全面接轨。即基于风险管控的基本要求,对现有的医院内控流程进行升级建设;建立适合我院发展的内控管理体系。
(二)构建以内控信息一体化为目标的实施体系
以建立科学有效的业务、管理活动内控流程为基础,逐步实现主要内控流程信息化运行。即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由“人控”到“机控”,主要管理和业务内控流程能够达到上线运行规划要求。
(三)构建以内控评价为重点的持续改进体系
通过内控流程的实际运转,分析评价控制缺陷和薄弱环节,对内控体系存在的不足进行跟踪,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直至内控流程符合规范、规划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流程制度体系
1、梳理风险控制流程。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要确定医院业务和管理活动所有潜在重大风险,包括风险名称、风险类型、风险涉及的活动或流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发生后的影响、风险的责任部门等若干要素,要形成风险数据库(风险清单),确定风险的应对策略
和控制办法,将风险数据库各风险点的管理和控制体现在业务流程设计中,明确业务流程运行标准、运行授权和风险控制办法。建立基于风险防范的、覆盖企业主要业务和管理活动的标准化流程体系。
2、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在流程梳理、流程标准建立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制度体系全面整合梳理,对流程涉及单证和文挡的格式、内容、标准进行统一规范。
(二)建立监督评价体系
1、建立内控标准的执行检查体系。包括检查机制、检查责任、检查流程和检查办法。要围绕内控流程标准的关键控制点,根据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措施和控制责任,设计关键控制点的执行检查办法,配合流程标准,出具内控检查标准。
2、建立内控定期的自我评价体系。结合内控执行检查,定期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对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并将评价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3、建立内控的自我调整与完善体系。建立内控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包括调整分析、调整授权、调整审批、调整试运行与调整评价等,保持内控的适应性。
(三)健全内控组织体系
1、健全内控决策组织。明确院委会、办公室等内控决策职责,理顺内控决策机制和决策流程,强化决策责任评价。
2、健全内控管理组织。财务科是公司内控管理组织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内控建设工作。办公室是内控建设的责任部门,负责内控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财务科: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为医院管理层提供有效、真实、可靠的财务数据分析及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建设及流程梳理,并落实内控体系执行情况。
(3)医院办公室:协调院长与内控工作机构的信息沟通,设计适应医院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职能,建立规范的计划与考核管理、制度管理、合同管理、法律事务管理、行政管理等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建设及流程梳理,并落实内控体系执行情况。
(三)优化内控环境体系
1、优化内控文化。要在医院原有的文化基础上植入未雨绸缪、风险意识等内部控制特征,形成“人人讲内控、人人实施内控、人人受制内控”的内控文化。
2、优化人力资源。要通过培训进修、招聘等手段,培养内控管理人才,做好内控人才储备。
四、工作安排
流程梳理阶段:通过该阶段工作,摸清医院主要业务和管理流程的实际运行状况,为下一步的风险点排查和评级奠定基础。
医院内部控制工作方案2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及企业内部控制工作规划。20***年内控工作重心为内部控制制度基础管理工作。
一、内控管理制度原则的宣导
1、内控管理法规制度及集团内控管理规范的讨论、制订及宣导工作计划的制订。
2、按照宣导计划,组织对集团相关管理人员实行宣贯
3、对宣贯结果的跟踪
计划实施时间3—4月份
二、制度系统的整理
1、自查阶段。各部门应于20***年5月底之前完成本系统内自查工作,对各自制度流程与上级管理层在重大事项方面的对接情况进行梳理、完善,建议形成书面报告。
各地区自行组织门店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对各自的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对已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分析和梳理,将重要业务现有的政策、制度与风险进行对比,查找内部控制缺陷,编制风险清单。
2、检查阶段。在集团内审委员会领导下,由集团内控部牵头,将各部门相关人员及地区相关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部门制度、流程自审结果复合;按照内控工作原则,对相关制度修订。报集团重新颁布执行。同时,整理内部控制缺陷,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制定相应的内控措施,并上报内审委员会。
3、问题披露阶段。针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配套文件的要求,针对相关检察部门报告(如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监察部门的监察报告,人力部门的处罚报告等)揭露出的问题,查找相关制度、流程中的风险控制点;对制度、流程进行修订、升级。
4、落实阶段。制度联合工作组,针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执行部门的"执行过程抽查并收集制度执行反馈信息。各部门及各地区公司根据内控结论情况,进行部门或地区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机构、人员和岗位的调整等。
5、评估阶段。针对制度执行结果及反馈信息,针对制度、流程修订的过程,应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对改进落实情况进行持续关注。
三、20***年的预算跟踪工作
根据集团批准的20***年度预算,按月序时跟踪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针对预算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按照以下情形跟踪、评估,并出具审查跟踪报告。
1、审查预算执行单位的控制方式。
2、审查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审批过程。
3、审查预算执行中的重大差异。
4、审查预算变更的允准过程。
5、其他情形。
四、集团考核指标评估工作
1、搜集各部门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
2、对考核指标及标准与制度的衔接情况进行评估。
3、对各项考核指标间的衔接情况开展评估。
4、对评估结果整合、分析,向内审委员会报告。
5、建议考核指标的调整及升级。
以上为内控工作规划及20***年工作计划,请领导指正
医院内部控制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内部控制基础性工作,根据《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促进我院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切实做好我院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效防控机关事务及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风险,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内部约束机制,加强机关惩防体系建设。以落实好权责一致、有效制衡为核心,体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保证政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以推进机关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建设、机关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机关内部控制执行体系建设、机关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为目标,与依法行政、廉政建设、政务管理紧密联系,努力提高机关工作质量提升机关管理水平,保证机关、事业干部队伍廉洁高效。
二、工作目标
1、要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专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及各单位内部操作规程等内控制度,深入梳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决策机制等重点领域和主要流程,抓住重要环节和控制节点,分析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综合运用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控制、授权控制、归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统管理控制等方法进行有效防控。
2、形成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严格的检查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对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并对内部控制失职失察部门和干部职工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强化结果运用。将部门和个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与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使用等挂钩,全面提升管理成效。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理念,自觉投入内控建设工作。要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开展机关内控工作的自觉性。要牢固树立内控理念,尽快实现由“要我内控”到“我要内控”的理念转变,将内控意识贯彻于日常工作中,有效防控行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顺利推进内部控制工作。负责人是内部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作为重要工作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确保内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3、加强统筹协调,增进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内控建设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积极进行差别化探索和创新,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内控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各部门在内控小组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沟通配合,按实施办法的要求,将每一个细节落实到部门和工作人员,确保机关内部控制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内容
1、制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做好相关设计,明确重点领域、重点业务,将主要业务、流程进行分类,研究制定各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为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打好基础。
2、制定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
,要逐项分析风险来源、风险点,提出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做到风险点不落项、内控环节全覆盖。
3、(三)制定内部控制规程
,按照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专项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要认真梳理业务流程,研究提出本部门内部各业务环节和岗位的风险防控措施,制订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建立符合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要求,与各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相互交融、有机结合,覆盖本部门所有业务流程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五、方法步骤
1、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建立内部控制联席工作机制,明确内部控制牵头部门,制定、启动相关的工作机制。
2、梳理业务流程,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建立健全我院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3、开展内部控制宣传教育,针对国家相关政策,以及我院内部控制拟实现的目标和采取的措施,人员在实施过程中的责任进行专题培训。
4、督导检查和验收总结根据推进内部控制的方法步骤,由内控办抽调专人对我院各单位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我院属各部门、各单位制订的操作规程进行审核验收。
六、报告评价
各部门根据内控实施方案开展本部门的内控工作,并对实施阶段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重点围绕健全内控体系建设、
管理提升、风险防控和运行管理成效等方面总结经验做法,形成科室内部控制自查报告及我院内控有效性评价报告。针对存在情况,提出改进方向和采取的措施。
医院内部控制工作方案4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的要求,以及省市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财政内控工作,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内部控制运行体系。
二、工作目标
通过查找、梳理、评估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对财政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达到以下目标:
(一)严肃行政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履行财政职能,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上级财政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各项政策与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各项财政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三)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四)预决算报告和相关报告、工作记录和其他管理信息真实完整。
三、工作内容
各股室(中心)要按照以下的内容,扎实推进内控制度建设。
(一)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一是制定指导各股室(中心)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制度。二是根据基本制度以及职责范围,结合局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制定法规及政策风险、预算编制及执行风险、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含公共关系、信息管理、岗位利益冲突)等风险内部控制办法。三是各股室(中心)根据基本制度和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在查找本单位风险并定级、完善工作流程、界定各环节各岗位责任的基础上制定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四是制订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办法和内部控制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完善人事管理、资产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切实推动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一是结合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将基本制度和相应办法提出的内控理念、控制活动和控制措施固化在相关信息系统中,通过授权控制和流程控制防范业务风险,实现内部控制的程序化、常态化。二是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内控专题培训,增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人员队伍素质,切实推动财政系统内控机制落实。三是组织各股室(中心)开展内控日常检查,汇总分析各股室(中心)内部控制中的新情况。四是组织内控有效性专项检查和考核评价,督促各股室(中心)切实贯彻落实内部控制制度。
(三)指导和推动全区财政系统的内控体系建设。在完善局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指导和推动全区财政系统的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1日-4月30日)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培训和组织部署工作。
(二)制度建设阶段(2016年5月1日-8月31日)
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组织论证评审后发布实施。
(三)落实实施阶段(2016年9月1日-10月31日)
将内控理念、控制活动和控制措施固化在相关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内控日常检查,切实推动内控机制落实。
(四)完善总结阶段(2016年11月1日-12月31日)
指导和推动全区财政系统的内控体系建设,总结提升我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经验和取得的成效,在有效执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全区财政系统推广财政内控理念和具体制度办法。
五、组织领导
成立局内部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内控委),负责确立局内部控制政策,审定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部署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街道)、局各股室(中心)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程序和管理措施。内控委主任由局长担任,副主任由相关局领导担任,委员由办公室、监察室、监督检查股(会计股)、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股、社保股、农业股(综改股)、企业股(国资股、外经股)、经建股、农综办、政府采购办(采购中心)、融资服务中心(债务管理股)、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等股室负责人组成。内控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审议风险事件定级和责任追究建议,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内控委下设办公室,承担内控委日常工作。内控办设在监督检查股,由内控委成员股室(中心)有关人员组成,主任由分管监督检查股的局领导兼任,内控办成员由各股室(中心)指派专人负责。内控办负责牵头拟订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审核相关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审核各股室(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对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并向内控委报告,对风险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制订解决方案。
各乡镇(街道)参照同步开展,要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强化工作部署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推进财政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六、职责分工
基本制度及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的拟订和组织实施,由各有关股室(中心)分别牵头负责。局监督检查股牵头内控办工作,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股、国库股分别牵头负责制定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其中预算股牵头负责制定预算编制风险部分,预算股、国库股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制定预算执行风险部分;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法规及政策风险内部控制办法、机关运转及管理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和内部控制问责制度。在拟订和组织实施专项风险管理办法中,各牵头单位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
各股室(中心)负责本股室(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内控管理工作。一是根据基本制度和相关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制订本股室(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做好内控工作;二是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对本股室(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内控管理负总责,组织股室(中心)职责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建设,三是各股室(中心)指定专人负责与内控办的工作联络,配合内控办的有关工作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中心)负责人是本股室(中心)内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将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筹划,周密安排,确保内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
(二)认真抓好落实。各股室(中心)要认真查找股室(中心)风险并进行评估定级,通过界定各环节岗位职责,完善工作流程,制定完整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并切实抓好落实。
(三)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各股室(中心)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内控理念,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将内控意识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由“要我内控”变为“我要内控”,在股室(中心)内部营造良好的内控氛围。
(四)加大检查力度。内控办要对各股室(中心)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内控薄弱环节、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定期检查一年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股室(中心)内控制度建设、执行、风险事件应对及处理等情况。不定期检查的内容由内控办根据内控管理需要确定。检查情况向内控委报告。
(五)完善问责机制。将内控结果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以及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评先等工作。对于违反内控制度规定,出现风险事故的责任单位和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纪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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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完善学校治理体系,防范和管控经济风险,促进学校各项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和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学校内部控制设计的完善性、运行的有效性所做出的评价活动。内部控制评价的标准为法律法规、内部控制相关政策制度及学校内部控制规定等。
第三条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评价。学校层面主要指学校的整体控制环境,业务层面涵盖了学校各职能部处、院系、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的内部控制活动。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既可以对学校整体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也可以对学校内部控制的某个要素、某类业务或者某些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
第二章评价工作机制及原则
第四条学校组成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XXXX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五条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全校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并定期组织编制学校风险评估报告,对学校内部控制的完善性、有效性做出评价。
第六条学校各单位,包括各职能部处、院系、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应结合日常经济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本部门的内控体系建设、内控自查和自我评价工作。
第七条学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实施。
委托中介机构实施时,为学校提供内部控制建设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同时为学校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八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将学校所有经济活动涉及的内部控制作为评价范围。
(二)重要性原则。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内部控制评价应将重要业务活动和高风险领域作为评价的重点。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真实、准确反映学校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现状。
(四)及时性原则。与学校管理活动相关的外部环境或学校管理要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评价的重点、频次和实施方式等。
第三章评价内容
第九条学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发展规划、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关键岗位与人员、会计及信息系统等方面。涉及学校控制环境、监控活动等。
第十条各业务层面内部控制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校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财政专项项目管理、经济活动信息化管理等方面。
第十一条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上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所提出的缺陷、风险、整改建议、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章评价程序和方法
第十二条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程序包括:
(一)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作出实施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决定;
(二)组成内控评价工作组;
(三)制定内控评价工作方案;
(四)组织学校各单位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五)在各单位自我评价基础上,实施现场测试等工作;
(六)认定内部控制的缺陷以及风险的类型、程度等;
(七)汇总评价结果;
(八)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内部控制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审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三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以每年的12月31日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基准日,并于次年的6个月内完成评价工作。
第十四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可以采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实地查验、统计抽样、穿行测试和比较分析等方法进行。
第十五条在综合运用各类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应当充分收集被评价部门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的证据,规范填制评价工作底稿,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
第十六条按照缺陷的成因,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内部控制设计缺陷是指缺少为实现学校经济业务活动控制目标所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控制设计不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
内部控制运行缺陷是指控制设计适当,但没有按设计意图执行,或者执行人员缺乏专业胜任能力,导致无法有效实现控制目标的缺陷。
第十七条根据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风险程度,按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与一般风险进行分类。
重大风险是指涉及学校整体管理的一个或多个控制风险的组合,可能导致某类经济活动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影响学校事业发展。
重要风险是指涉及职能部处、院系等层面的一个或多个控制风险的组合,可能导致某类经济活动偏离控制目标,影响学校某项经济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转。
一般风险是指除重大风险、重要风险之外的其他风险。
第五章评价报告及其应用
第十八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完成后,应当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包括评价工作总体情况,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方法,评价结论,拟整改措施和建议等内容。
《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风险及其认定依据,风险的性质与类型,重大、重要风险清单以及应对缺陷、风险的整改措施或整改建议等。
第十九条对学校所属企业、教育基金会以及其他附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评价,可在各单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基础上,实施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或结合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
第二十条通过学校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评价发现的经济活动设计缺陷、运行缺陷、各类型风险以及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整改建议、整改措施等,学校各单位应认真整改,原则上于评价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完成相应的整改工作;有特殊情况的,应提供未完成的原因、延期整改完毕的时间点、进一步整改措施等说明。
第二十一条应合理利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得出的结论,促进学校内部控制健全、完善。
学校应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的主要结论和风险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按内部信息公开机制进行公开,发挥信息公开对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
学校应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的部门评价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挂钩,实行追责问责,促进各单位内部控制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行。